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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黄黎莲等133位同志具有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
[ 作者:政工科 来源: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9:09:41 ]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象山港书院、滨海学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审核,黄黎莲等79位同志具有中学二级教师资格;陈丹亚等51位同志具有小学一级教师资格;黄方明等2位同志具有助理实验师资格;沈和定等1位同志具有研究实习员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5日——8月1日,如有遗漏或错误请速报政工科306室,联系电话:65732890。
    附:08年首次确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责任校对:吴兴定

文章录入:郑瑛    责任编辑:郑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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