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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中段招生双向选择现场会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7 10:47:57 ]

遵照《象山县教育局关于2008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象教[2008]38号)规定,根据全县高中段招生录取情况的实际,经县教育局高中段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一次招生学校与未被录取考生间的双向选择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79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二、地点: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体艺馆(教育园区内)

三、对象:

1、尚有招生余额的县内普、职高学校。

2、参加2008年中考而未被各类学校录取的考生。

3、负责双向选择工作的各初中学校领导或教师。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参加双向选择凭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

2、参加双向选择的普、职高学校要落实招生工作人员,拟订出招生计划,准备好报考表格(样张附后),于9日上午8时前在中招办指定的地点设置好招生平台。

3、各初中学校根据考试中心提供的未被录取考生名单,安排专人通知到每一个考生。(名单放在FTP上,也可到考试中心索取,网址:ftp://xskszx:xskszx@172.18.1.21

4、普高学校在选择考生时仍要坚持一个原则,即考生的中考分数必须达到县里规定的普高报考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职高学校的分数不限,由各校决定。

5、对已被各类学校录取的考生,普、职高学校不准再录取。

 

 

象山县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

OO八年七月六日

:

象山县2008年高中段招生双向选择志愿表

 

毕业学校:

 

  

 

准考证号

□□□□□□□□□

  

 

报名序号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优惠加分

素质测评

总成绩

 

 

 

 

拟选择就

读学校

 

拟选择专业

(1)

(2)

考生签名

 

考生家长意见签名

 

录取学校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批意见

同意录取在          学校        (专业)

 

象山县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                 

文章录入:徐亮    责任编辑: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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