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象山教育信息网 >> 招生考试 >> 招考信息 >> 文章正文
转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技术考试说明》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2 17:11:43 ]

各普通高中:
   
根据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布署,我省将在200810月起开考技术科目考试。技术考试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先实行由学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自主选考一科,以后待条件具备时过渡到两科必考,按一定比例合成总分。实行全省统考,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限定在2次以内),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
    
为了让考生了解技术考试考核要求,依据《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以及《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写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技术考试说明》(见附件),对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的内容、要求和题型样例等作出说明。
    
现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技术考试说明》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周知全体教师和考生。

附件详情见考试中心FTP,地址:FTP:\\XSKSZX:XSKSZX@172.18.1.21

文章录入:徐亮    责任编辑:徐亮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教育资源县内各校管理登陆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 象山县教育局 浙ICP备050079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