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机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协同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开办、撤并、变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拟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及教育教学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普通中小学的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和图书阅览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青少年科普、劳动技术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和管理县内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学生安全工作;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的团、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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