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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反腐提坝 防职务犯罪
[ 作者:教育局 来源:象山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7 15:14:00 ]


    近几年来,象山教育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教育投入不断增大,教育设施明显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清水衙门水不清,社会净土土不净”,我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师的职务犯罪案件也进入了一个高发期,2000年以来职务犯罪案件有18起,其中受贿案14件,(基建工程受贿案11件)、贪污挪用公款4件;涉案人员中,校级领导有10人,后勤人员有5人;有9人被司法机关处理,其余人员受到不同党纪政纪处分。这些案件的发生,给教育系统形象造成严重的损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实现关口前移,构筑反腐提坝,预防职务犯罪,已成为我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坚持关口前移,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让教育者受教育”是我局在沉痛教训中形成的共识。近几年来,我局注重剖析违纪违法案例,举一反三,坚持教育在先,强化教育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采取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特别是今年开展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教育局第一批、第二批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学习中央新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坚定理想信念。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认真开展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干部和教师的学纪、知纪、遵纪意识,进一步形成“一心一意抓教育,千方百计谋发展”的氛围。充分利用校长读书会、教育系统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三二三”师训工程教师轮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为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在开展教育活动中注重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发动;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校级党员干部会议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每年召开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负责人参加的廉洁自律教育会议,突出教育基建工程的保廉中心议题,竭力避免“房子造起来,干部倒下去”的尴尬局面。教育局纪委积极开展廉政谈话,事前谈、事中谈、事后谈,发现苗头个别谈,倾向性问题集体谈。就今年发生的教辅资料征订收受现金事件,个别廉政谈话达70余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预防体系
    制度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正途”,特别在目前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因素,包括制度上的漏洞。近几年,我局完善各项制度,逐步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体系。一是落实预防责任制工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责,分工到人。同时,把预防工作纳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学校党的建设、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定点包片分工负责制和每季度一次的研究汇报制度。同时与检察院联合,在全系统建立健全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常化。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机制。出台了《象山县各级各类学校(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杜绝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出台了《象山县中小学校校长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校长行为。建立健全校级领导述职述廉和廉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发挥监督预防作用。三是建立健全具体操作层面制度。近几年来,先后建立了新的会计核算办法;出台了《象山县教育系统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土建50万、装修绿化20万以下的小型工程的招投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杜绝小型工程承包中的人情关系;出台了《象山县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办法》及《食堂会计核算办法》,防止食堂工作出现漏洞;建立《象山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办法》,是内部审计工作进入程序化、制度化。另外还建立了外出考察、公车管理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三、抓住重点环节,实施阳光操作
    教育基建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收费、招生人事等是引发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是我局开展预防工作的重点。①教育基建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又是重中之重。近三年来,我局投入教育基建项目经费达5亿,全县大小教育基建工程项目遍地开花,为保证所有工程建成廉洁工程,我局在三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的管理。50万以上的工程一律进入县招投标中心实施招投标;50万以下的工程按教育系统小型工程招投标办法实行,教育局基建办、监察室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保证招投标的公正性。二是建立基建项目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和专人分工负责制度。三是加强基建工程现场、工程量变更、工程款结算管理力度,做到程序到位,透明度高。切实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工程项目“四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与工程筹备同步;预防措施与招标、投标过程同步;廉政责任书与工程项目开工同步;跟踪预防与工程施工、验收同步。②大宗物资采购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校服、校簿、保险等均有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统一操作,教育设备、仪器等由教科研中心装备处负责,统一采购,略去学校直接与商家接触的环节,尽可能避免腐败行为发生;其他物资采购若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一律进入政府采购程序,通过经费开支关予以控制。③至于收费、招生人事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着“以公开保公正,靠公正树形象”的总体原则,大力推行“阳光工程”。如收费工作坚持和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领导,教育、纠风牵头,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每学期开学收费之前和招生之前,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等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的“三限”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建立教育局城区教育管理办公室,统一规范城区择校生的收费与管理。对进城教师的调配工作,近几年我局坚持公开条件、公正推荐、公平考试、择优调配,有效防止人事问题上腐败现象的出现,得到广大教工与社会各界的认可。高中段招生,整个过程坚持“五公开”,即:招生计划公开;志愿填报公开;考生成绩公开(给每位考生发一份本人中考成绩单);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名单公开。凡公立学校的公费生、择校生(三限生)严格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
    四、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大监督预防力度
    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是加强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几年来,我局首先抓监督预防的组织建设。建立教育服务中心,积极主动的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并受理群众投诉;建立审计监察室,负责廉政建设制度的制订、执法执纪监察、违纪案件的查处及学校(单位)的财务审计等工作;整合审计监察室与会计核算中心的人力资源,组建了一支业务精良的内审队伍。同时坚持完善教育网局长信箱、65719719教育服务热线、教育服务中心窗口、局领导月信访接待制度等,加强廉政监督管理,并注意做好相关力量的整合,促进了教育监督机制的有效运作。其次多途径实施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①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干部提任、重大改革举措出台及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等重大事宜,坚持做到集体讨论,共同决策。②开展对招投标等热点敏感问题的行政监察。加大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学校维修项目、教育仪器设备采购等招标的现场监督力度,确保招投标程序到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04年8月建立审计监察室,该室成立以来,已开展了校长离任审计、任中审计、专项审计等项目22个,发现了学校设置帐外帐、基建结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向有关学校提出100余个审计建议,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财务管理,对负有相关领导责任的校长进行认真的廉政谈话。内部审计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了较为明显的作用,今年3月份在实施某中心小校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查处了该乡核算会计与学校总务共同贪污挪用案1起,涉案金额达7万多元,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④进行信访监督。对涉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来信来访,根据不同内容,作出相应处理,属于没有具体线索的现象反映,由纪检监察或政工部门适时进行提醒教育;属于一般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属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严明党的纪律。我们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力度,落实了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对一些重大信访举报案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批阅,分管领导亲自协调处理,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逐一进行认真调查,大大提高了举报信访件的处理效率和工作力度。近三年来,局纪委通过信访渠道自办立案查处违纪案11件,分别给予不同的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强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违纪事件及职务犯罪事件的发生。
    虽然近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教育系统面广、点多、人众,极个别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对自己要求不严,耐不住清贫,挡不住诱惑,利用职务之便,做出违法违纪之事。我们将不断反思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措施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象山县教育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三日

文章录入:江华    责任编辑: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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